切换到宽版

我为群众办实事 | 龙岩工会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开始啦

编辑:徐初栋 2021-07-27 09:57
丹桂飘香沁心脾,又是一年开学季!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龙岩工会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开始啦,快喊上身边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关注吧~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供稿)丹桂飘香沁心脾,又是一年开学季!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龙岩工会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开始啦,快喊上身边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关注吧~
助学对象

  低收入、患重大疾病和获得省总工会大病补助等三类职工家庭中,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和高中(普高、中专、技校、职高)的子女。重点关注“八大群体”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家庭子女。其中:
  1.低收入职工家庭。“低收入职工家庭”是指申请之日前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倍(含)以内的职工家庭。


  2.患重大疾病职工家庭。“患重大疾病职工家庭”是指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家庭(重大疾病界定详见正文 )。
  3.获得省总工会大病补助职工家庭。“获得省总工会大病补助职工家庭”是指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省总工会大病补助的职工家庭。

助学标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专科)学生每生每年助学金不高于3000元、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学生每生每年助学金不高于2000元。

申请程序

  凡符合助学条件的职工家庭,由职工本人向其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在读证明、学费票据、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等材料。“低收入职工家庭”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职工本人及已就业的家庭成员申请当月至前6个月的工资、奖金、低保等补助收入银行流水明细);“患重大疾病职工家庭”还需提供疾病证明或出院小结;“获省总大病补助职工家庭”还需提供所属地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出具的补助证明。
  申请材料需经单位工会盖章后,按所在单位工会隶属关系向上逐级审核申报到所属地职工服务中心,经研究审批后发放助学金。
  报名截止至2021年8月15日!如果您符合条件,赶快来申请吧~
  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小娟
  联系电话:0597-3085080
  地址:新罗区莲南路21号龙岩市工人文化宫1号楼一楼
各县(市、区)咨询热线

版权声明:来源注明是龙岩市总工会的稿件,版权归龙岩市总工会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4122人阅读

栏目

24小时人气排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