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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三个着力点

编辑:徐初栋 2021-08-20 11:29
《意见》围绕加快推进建会入会、协商治理、提供优质服务三个方面就工会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提出要求。
(工人日报/来源)工会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三个着力点
作者:闻效仪(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院长、教授)

  《意见》围绕加快推进建会入会、协商治理、提供优质服务三个方面就工会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提出要求。近年来,移动互联网与各行各业交叉渗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各类互联网用工平台大量涌现,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处理手段,提升供需匹配效率,扩展了传统就业人群的服务范围和地理疆域,创造了大量新就业形态,越来越多劳动者依托互联网为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由于灵活性强、包容性强、自由度高,新就业形态展现出勃勃生机,在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就业弹性、增加劳动者收入以及疫情物资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组织建设、民主参与和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面临一些困难。一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通过完成互联网平台发包的任务、项目、里程来获取收入,平台在决定“计件”单价以及管理规章制度方面拥有强势话语权,这种单边决策的方式使得劳动者的实际承受能力被忽视。另一方面,作为新事物,新就业形态还不具备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所规定的劳动关系全部要素特征,而现有社会保险制度是以传统劳动关系为基础设计和建立起来的,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覆盖率较低,相应的社会风险不断累积。此外,平台就业人群大多是青年劳动者,通过简单体力劳动获取收入,缺乏技能和可预期的发展权益,也将影响未来中国整体劳动力素质的提升。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基本职责之一。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意见》的出台,是工会适应社会结构和人口流动、产业模式和组织方式、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多群体中不断扩大工会组织、工会工作、工会服务有效覆盖的现实要求。
  《意见》围绕三个方面就工会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提出要求。
  加快推进建会入会
  首先,加快推进建会入会是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的基本前提。工会组织离职工最近,联系职工最直接,服务职工最具体,是工会工作的根基和生命线。随着新业态蓬勃兴起,企业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生产经营方式及用工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工会组建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与传统建会模式不同,《意见》根据新就业形态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会路径。在企业端,集中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通过企业总部规范建会的方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下属企业建会的指导。互联网经济已经形成集中度较高的市场格局,头部企业对于整体行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显著,抓住头部企业形成建会示范效应,对于推动行业普遍建立工会具有重要作用。在职工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呈现多样化、流动性和跨区域特征,难以以传统单一组建方式推动,需要建立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特点相匹配的建会模式。因此,要探索适应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不同职业特点的建会入会方式,通过单独建会、联合建会、行业建会、区域建会等多种方式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以协商民主方式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其二,协商是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的重要抓手。行业的劳动权益事项由行业内代表性组织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并形成具有约束力的行业规范和劳动标准化体系,在平台经济发展的灵活性及劳动者的安全性方面取得平衡。《意见》不仅在协商主体上强调要发挥产业工会“上带下”作用,还在协商事项上作了详尽列举,包括行业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劳动定额、报酬支付办法、进入退出平台规则、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奖惩制度等,使得协商工作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随着协商治理思路的深入,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平台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形成源头预防和治理矛盾的机制,同时也将大大改变劳动关系中的单边主义,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政治权利,增进平台与劳动者互信,以协商民主方式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提供优质服务
  其三,提供优质服务是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的系统工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新兴职业群体,具有不同的行业特征、群体特征、工作模式和特色需求,这就需要创新工会服务模式和载体,丰富工会服务内容和层次,为他们提供具有工会特点的系统性、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意见》系统规划了工会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体系。在服务内容上,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特点和需求,既有文体活动开展、职业素质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也有重点针对职业伤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与平台用工密切相关的问题提供的法律服务。在服务阵地上,充分利用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推进司机之家建设,规范和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加大普惠服务工作力度。在服务方式上,紧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工作的特点,加快智慧工会建设,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构建“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随时随地在线上找到组织、听到声音、得到服务,增强工会的网络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应该看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是一项具有探索性、开创性的改革任务,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还处于边探索、边总结、边实践的阶段。对这样一项全新的、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只要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扛起新时代工会组织的使命担当,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大创新和探索实践力度,就一定能走出一条工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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