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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 第七期

编辑:徐初栋 2022-10-14 09:21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 第七期


  第七部分 展望未来,改革将不断为产业工人实现更好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47.问:新形势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将如何加大组织推进力度?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构建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格局。
  2022年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中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视发挥技术工人队伍作用,使他们的创新才智充分涌流。”这对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发出了动员令。
  下一步,改革工作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不断取得新成效。在全面总结5年改革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提高各级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的政治责任感,强化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对各省(区、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建设结构清晰、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制造业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实施动态监测。
  48.问:如何打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最后一公里”?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突出重点,着力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中推进改革,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
  企业是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的主体和“最后一公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举措必须首先得到企业的重视,并认真加以实施,才能真正落地落实,产业工人才能真正得到实惠。下一步,各级将积极推动和发挥企业的改革主体作用,全国总工会将联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带动作用的意见》,积极推动非公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民营企业500强、头部企业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努力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49.问:国家将如何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加强有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产业工人队伍的法治建设成绩有目共睹。2022年,国家出台了新修订的《工会法》,将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明确为工会组织的法定职责;新修订出台的《职业教育法》,对加强职业教育、提高技术工人培养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目前,全国总工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推动基本劳动标准等方面立法的研究论证工作,加强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立法项目研究。今后,各级将深入落实《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原则,切实依法保障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将民主管理与集体协商、劳动法律监督、企业管理等制度有效衔接,研究探索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网上职工代表大会”“网上厂务公开”等新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形成推进产业工人法治建设的合力。
  50.问:国家财政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投入情况如何?
  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离不开有力的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在产业工人技能培训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财政部2018-2022年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260.6亿元,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资金1139亿元统筹用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由工资总额的2.5%提高至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38.4亿元支持建设135个公共实训基地。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13家实训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补贴性培训8300多万人次,完成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24万人。全国总工会改革预算资金由2019年的3552万元提高到2022年的5.67亿元。
  随着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对产业工人技术技能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对包括加强技能培训在内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财政投入力度也将越来越大,深入推进《“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加快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和工匠学院,指导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同时,国家将积极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人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教育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产业工人,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

  编辑|徐玲华
  校对|王 伟
  审核|黄秀珍
  监制|冯荣珍
  资料来源|摘自《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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