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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这15条措施为推进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保驾护航!

编辑:徐初栋 2019-10-28 17:20
为加快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近日,龙岩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龙岩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全面推进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市总工会组织基层部/来源)为加快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近日,龙岩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龙岩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全面推进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什么是产业工人?
  传统意义上,产业工人是指在现代工厂、矿山、交通运输等企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产业分工和发展变化的实际基础上,我们认为,我国产业工人主要是指在第一产业的农场、林场,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电力、热气、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




  1.强化产业工人队伍政治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改进党对产业工人的领导,最广泛地把产业工人组织动员起来。团结引领广大产业工人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一市两区三组团”城市发展格局和“五基地六产业七景区”产业发展布局,整合优秀企业家、致富能手、技能大师、创客大师等宝贵资源和龙岩红色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全国性企业党性教育基地、律师教育基地和产业实训基地。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群团组织引领和党员模范带动作用,引导职工群众奋力在新时代干出新业绩、实现新作为。
  2.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创新。
  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推进不同类型企业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深化提升党建带工建“353”机制品牌,持续开展“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工匠,铸就一流产品、一流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党工共建同频共振,促进“两个覆盖”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助推民营企业“强党建•促发展”联合行动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比作为”活动,突出抓好互联网企业党组织和工会有效覆盖,适时研究制定选派党建指导员办法,推动党建工作进入上市企业章程。开展“政治领航”培训,加大对企业家、企业党组织书记、工会主席等“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重视从生产一线工人中发展党员,把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优秀产业工人吸引到党组织中来,确保产业工人党员比例年年有提升。
  3.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
  各级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团组织代表和委员要明确产业工人所占比例,加大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力度。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健全和落实各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坚持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听取职工代表意见,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
  4.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
  深化产教融合,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完善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重点、校企合作为基础、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结构的职业教育培训格局。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产业工人培养计划。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投资,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院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落实企事业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8%比例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将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技能提升的教育和培训。针对应届毕业生、农民工、过剩产能职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教育。
  5.促进产业工人融入城市、稳定就业。
  进一步改善产业工人城市居住环境,在市区工作或居住且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与市区居民享有同等的公租房保障条件,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着力解决产业工人子女就近入学问题。推动落实产业工人普惠性服务,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帮助农民工提升学历层次。
  6.扶持产业工人创新创效。
  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支持人才集团、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创业孵化基地。积极推动企业职工开展“五小”创新竞赛活动。对业绩突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取消学历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推荐、指导优秀企业职工、技能人才的科技成果申报国家、省级科技奖。
  7.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
  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界限,实现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有效衔接。推动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引导企业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术人员落实相应待遇。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方式,支持企业在国家职业标准框架内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建立和完善各行业、各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为职工获得各类初级、中级和高级证书提供便利。
  8.畅通产业工人流动和融合发展渠道。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适合产业工人的岗位供求信息发布机制,促进产业工人合理流动。促进海峡两岸产业工人融合发展,突出闽台地缘优势互补,组织开展两岸技师交流互访,吸引台湾优秀人才来岩就业创业。引导我市支柱产业、龙头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组织产业工人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技能交流和援助活动。深化劳务合作,维护涉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9.创新产业工人网络建设载体。
  将产业工人数据信息平台项目纳入“数字龙岩”建设,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产业工人基础数据库。拓宽培训教育渠道,打造产业工人网络学习平台,推动网上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职业教育与网上培训相衔接的有效机制,提升网络培训效率。建设网上“职工之家”,提供网上公共服务,实现网上维权帮扶,畅通产业工人诉求表达渠道。
  10.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产业工人优秀人才纳入龙岩“人才强市”战略总体规划。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具有激励性、导向性的中长期绩效薪酬制度。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促进技术工人收入水平长期稳定提高。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实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等特殊激励。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企业技术带头人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建设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逐步提高技能人才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提名比例,对获得“企业首席技师”、“龙岩工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国家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带头人、“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享受省政府和国务院特殊津贴选拔,并按规定列入专家考察休假活动范围。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支持我市高技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省、市级科技项目。
  11.健全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评价、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和使用高技能人才。在推荐评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等先进荣誉人选时,注重向优秀产业工人倾斜。每年培树一批“龙岩工匠”,给予每人一次性1 万元奖励。鼓励技术工人开展自主研发并加快其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
  12.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
  推动形成层次合理、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搭建有利于优秀产业工人脱颖而出的平台。广泛开展各级各类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重点的企业(项目)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鼓励掌握技能的产业工人代表企业参加各级科技创新大赛。每年竞赛产生一批“龙岩技术能手”,按《龙岩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给予奖励。每年举办一批市级一、二类竞赛项目,对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及教练,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规范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每两年对“名师带高徒”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名师”和“高徒”进行命名,并予以褒奖。
  13.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劳模、工匠在龙岩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更多贴近生产、真实感人、具有典型意义的工匠故事,开展优秀技能人才事迹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园区、进社区活动,市、县主流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优秀栏目中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主旋律。教育部门和院校(含技工院校)要在教育教学中融入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每年申报一批省级劳模工作室,每两年命名一批市级示范性劳模工作室。
  14.依法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健全劳动保障人大监督、政府监察和群众监督机制,督促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落实企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劳动保护,保障产业工人生命安全。重视产业工人的心理疏导和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和仲裁机制,推动建立劳动法庭,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5.完善财政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加大对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支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重点项目。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支持力度。兑现地方财政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各项投入和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补贴使用实效,推动落实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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