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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期职工医疗互助开始缴费啦!九大亮点霸气呈现!

编辑:徐初栋 2019-11-14 16:37
第十三期(2020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将继续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简化补助程序、提高补助标准、增加参缴选择、助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等形式



  (市总工会宣教部 赖志臻/图文)我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自2008年启动以来已顺利实施了十二期,截止2019年9月,累计参加职工258万人,获得补助11.6万人次,发放补助款达10986万元(含省总大病补助、地方配套补助),人均补助近1000元,个人累计最高补助14.6万元,充分体现了“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精神,有效缓解职工医疗压力,深受广大职工的普遍欢迎,成为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为持续办好这一民生项目,第十三期(2020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将继续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简化补助程序、提高补助标准、增加参缴选择、助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等形式,提升互助活动效果,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职工医疗互助九大亮点
  亮点一 简化计算 人人可测
  (1)城镇职工医保对象。
  简化计算公式,在龙岩市内医院住院的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按比例分段自付+商业保险个人自付)的70%给予补助;在龙岩市外医院住院的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的45%给予补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不满1年且本地住院的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的40%给予补助,外地住院的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的30%给予补助。
  最高补助限额标准:缴费100元互助金的限额50000元,缴费80元互助金的限额30000元,缴费36元互助金的限额20000元。
  (2)城乡居民医保对象。
  对接我市“三保合一”政策,简化计算公式,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按比例分段自付+商业保险个人自付)的60% 给予补助,三级医院、统筹区域外医院住院按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个人自付的30%给予补助。
  最高补助限额标准:缴费100元互助金的限额30000元,缴费80元互助金的限额25000元,缴费36元互助金的限额15000元。
  (3)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直接按住院总费用*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0元。
  亮点二 互助助力 解困脱困
  为助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切实缓解困难职工医疗压力,由县级以上总工会为在档困难职工缴交100元互助金及25元女特病互助金,同时在档困难职工还可享受统筹风险调节金补助。具体如下:
  (1)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档困难职工: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在扣除职工医疗互助金和省总大病补助金后的剩余费用,再由项目统筹风险调节金予以90%补助。城镇职工医保对象统筹风险金最高补助限额30000元,城乡居民医保对象统筹风险金最高补助限额20000元。
  (2)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档困难职工:按医疗互助政策补助后再给予住院总费用的1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限额10000元。
  亮点三 叠加补助 力度更强
  基础补助最高50000元,叠加省总大病补助最高150000元,合计最高补助200000元。
  (1)基础补助最高50000元
  ①缴费100元,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5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30000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10000元。
  ②缴费80元,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3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5000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10000元。
  ③缴费36元,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为15000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10000元。
  (2)叠加补助最高15万元
  以上①.②.③类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医疗互助对象,其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及当地医疗互助补助后,自付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可叠加省总工会十个档次大病补助金额1500-150000元,最高叠加150000元,合计最高200000元补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一线环卫工人,每个档次再上浮30%予以补助。
  (3)女职工特病补助最高10000元
  ①女职工一类特病: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阴道癌、子宫内膜癌,一次性补助10000元。
  ②女职工二类特病:子宫和卵巢同时摘除手术,一次性补助4000元。
  ③女职工三类特病:子宫或卵巢摘除手术,一次性补助3000元;
  ④女职工四类特病:子宫肌瘤摘除手术(含栓塞术),一次性补助为2000元。
  亮点四 统一政策 个别调整
  统一全市补助政策基础上,对结余存量资金较多的上杭县、长汀县作出适当调高补助标准政策,即各类别补助在全市统一比例政策上上浮15%以内进行补助。
  亮点五 自选标准 参缴灵活
  鉴于互助金缴费分100元、80元、36元三档,对应的最高补助限额有所差别,用人单位职工团体均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且团体均同意选择同一较高标准缴费的,可以自行选择缴交较高互助金标准。如缴交80元的,可以申请缴交100元;缴交36元的,可以申请缴交80元或100元。
  亮点六 延长一对一替换时间
  为降低用人单位考虑春节期间职工流动性大,年前给职工缴费存在风险,不愿参加的顾虑,特延长一对一人员替换时间。由用人单位全额为职工缴交互助金的,其职工在农历二月十五前离开单位又未发生费用的,允许用人单位在2020年3月8日(农历二月十五)前,用新招聘职工一对一替补参加。
  亮点七 继续实施一次性慰问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职工当期去世的继续实施一次性慰问,缴交100元及80元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缴交36元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3000元。
  亮点八 继续实施单病种补助政策
  三级医院住院,按个人负担部分的25%给予补助,二级医院(含市第三医院)住院按个人负担部分的50%给予补助。单病种补助叠加省总工会1500-150000元10个档次的大病补助。
  亮点九 继续实施补助免责期政策
  首次参加或断缴后再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实行一个月免责期,即第一个月产生的费用不纳入补助范围。
  职工医疗互助 知识要点
  1.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宗旨是什么?
  答: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由市连心帮扶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工会组织承办,有关部门配合,职工自愿参加,不以盈利为目的,为实现职工群众“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倡导职工互助互利、团结友爱精神的公益性活动。
  2.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条件是什么?
  答:须同时满足条件(1)凡在龙岩行政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职工,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干部身份55周岁、女职工工人身份50周岁,有人事部门证明政策允许延迟退休的部分职工;(2)由单位统一组织,(3)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95%;企业单位参加的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90%;女职工参加人数应达本单位女职工数的95%以上。(4)退休返聘职工暂不能参加。
  3.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缴费标准有几类?
  答:共有四类(1)龙岩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100元/人/期;(2)龙岩辖区内中央、省属、市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80元/人/期;(3)龙岩辖区内除中央、省属、市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职工(含农民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36元/人/期;(4)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活动,25元/人/期。(5)以上第二、三类用人单位职工均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可以团体选择缴费较高金额档次。
  4.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互助期限是多少?
  答: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互助期限为一年,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5.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否有免责期?
  答:对于连续参加职工没有免责期,首次参加或断缴后再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有一个月的免责期。
  6.什么期限内申请办理补助金?
  答:职工因病住院出院后,原则上在本互助期内申请办理补助金。若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互助期后半年内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其互助责任终止。
  7.参加职工(含农民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起付线是多少?
  答:从第十三期起不设起付线。
  8.职工去世有何慰问政策吗?
  答:参加第十三期互助活动的职工在互助期内去世的,无论该职工是否住院补助过,均给予一次性慰问。慰问标准为:缴费100元、80元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0元;缴费36元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3000元。
  9.在档困难职工有特殊医疗互助活动待遇吗?
  答:有。工会在档困难职工(全总档案和地方工会档案)享受免缴互助金(100元+25元女特病)待遇,同时还可享受统筹风险调节金补助:(1)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在档困难职工,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在扣除职工医疗互助金和省总大病补助金后的剩余费用,再由项目统筹风险调节金予以90%补助。统筹风险金最高补助限额分别是30000元、20000元;(2)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档困难职工,由统筹风险调节金按医疗互助政策补助后的剩余费用再给予10%补助,统筹风险金最高补助限额10000元。
  10.一线环卫工人和农民工有特殊待遇吗?
  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一线环卫工人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其医保目录范围内可报销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及当地职工医疗互助补助后,自付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按照省总相应大病补助档次再上浮30%给予补助。
  11.个别县(市、区)有特殊政策吗?
  答:有。针对结余存量资金较多的个别县(市、区),各类别补助在全市统一政策比例上再上浮15%以内进行补助,具体标准请咨询所属县(市、区)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办事窗口。
  12.住院的职工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须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工会盖章、主席签字);(2)住院发票;(3)出院小结;(4)龙岩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盖印)(异地就医刷卡结算单)(盖印)(5)参保人员异地就诊报销单(限异地住院交现金回本地医保中心报销的职工提交)(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7)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提供详细开户行名称);(8)进入商业保险职工,另提供参保人员异地就诊报销单(盖印及签章);(9)工伤职工,另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10)按病种收费职工,提供住院发票、龙岩市按病种收付费分类结算清单(盖印)及出院小结;(11)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职工提供医院所有原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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