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工会市直单位申报困难职工注意事项
编辑:徐玲华
2016-11-01 10:54
一、申报对象
1.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会会员在职职工、农民工。
2.国有改制企业且现仍属企业管理的内退工会会员职工。
龙岩市工会市直单位申报困难职工注意事项
一、申报对象 1.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会会员在职职工、农民工。 2.国有改制企业且现仍属企业管理的内退工会会员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一)特困职工(列入全国工会帮扶中心管理系统管理)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67元以内/每月每户)的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 2. 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50%(567元以上850.5元以内/每月每户)以内)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并因各种原因(如家庭其他成员患重大疾病且无法就业的、困难女单亲职工(需赡养父母的独生子女、母子生活条件差或有疾病且无房产的、父母至少有一人生病且承担比例大、有一个以上孩子读大学以上,以及能够证明的其他原因)导致大量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3.因遭受各类灾害(市委市政府、气象台确定的水灾、地震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经相关部门勘查现场,认定的火灾、意外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如家庭成员有患九种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两个孩子读大学以上的以及能够证明的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 (二)困难职工(列入市、县两级工会帮扶档案管理) 1.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70%(963.9元以内/每月每户)以内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并因各种原因(家庭其他成员患重大疾病且无法就业的,单亲家庭且有一个以上孩子大学以上的,家庭成员伤残、精神疾病的且无法就业的,以及能够证明的其他原因造成困难的)导致大量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2.因各类原因(如家庭成员有患重大疾病导致大量支出的,家庭成员两个孩子读大学以上,独子需赡养直系亲属且直系亲属有疾病造成大量支出的以及能够证明的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 (三)困难边缘职工(列入基层工会或帮扶站档案管理) 1. 家庭月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浮100%即2700元/每月每户以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各种原因(如家庭其他成员患重大疾病且无法就业的、认定为7至10级工伤、单亲家庭且有一个以上孩子读大学以上的以及能够证明的其他原因)导致大量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2.因各类原因(如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两个孩子读大学以上的、独子需赡养直系亲属且直系亲属有疾病造成大量支出的以及能够证明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暂时生活困难的。 三、申报程序 (1)职工、农民工申请困难帮扶,由职工、农民工本人或基层工会代领取新《龙岩市困难职工申请表》和新《困难职工档案》表和《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 (2)职工、农民工按照表格逐项填写并准备好致困原因材料。 (3)基层工会进行调查、核实后向职工服务中心提交三张表格及致困原因材料、调查核实情况报告。 (4)职工服务中心收到符合建档对象的职工、农民工经基层工会提交或本人提交申请的相关材料,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走访核实。 (5)入户人员根据建档条件与申请表提供的数据内容进行核实,核实记录表由入户人员、入户对象同时签字确认。 (6)入户人员走访核实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职工申报材料提交中心档案管理小组审核评定。 (7)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审核评定结果及时向基层工会反馈; (8)审核评定结果符合建档条件的,由基层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表必须由所在基层工会主席签字和盖章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主席签署“责任书”、公示内容及公示结果一并上报职工服务中心。 (9)职工服务中心收到基层工会公示无异议后的困难职工信息,经核实符合中央、地方建档条件的统一上报市总保障部,由市总保障部在龙岩市总工会官方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准予建档。建档边缘户退回基层工会自行建档; 四、申报提交的材料 1.致困原因为大病致困的:应提供医疗诊断书或出院小结和近期治疗的整月自付医药费票据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致困原因为意外致困的:应提供致困情况说明(单位盖章),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盖章)等证明材料。 3.致困原因为子女上学的:应提供学费票据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以上致困申请都应同时提交职工本人书写签名的申请补助报告(须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加盖工会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会会员证明、财务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公示表及公示现场照片、责任书。 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陈小娟、邱卉演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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