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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福建日报专版关注

编辑:徐初栋 2023-07-04 11:33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福建日报专版关注



  《福建日报》6月30日8版


  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23年3月31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于1992年出台,2002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年来我省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实施办法》的再次修订,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工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凝聚了全省工会系统的集体智慧,是我省依法治省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成果。将对工会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职工,团结广大职工建功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对工会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最大限度地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建功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实施办法》的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妥善处理与《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总结固化我省工会工作近20年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新使命、新目标、新要求,内涵丰富,亮点突出。突出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为工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将党中央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性法规规定,将有力推动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适应当前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将工作对象扩大到包括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等类型的劳动者。将工会的基本职责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丰富了工会维权服务的手段和内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工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加大新就业形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会工作力度,与时俱进地拓展了劳动者的入会权利。
  6月17日,省总工会在厦门举行全省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周联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周联清强调,要深刻认识《实施办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实施办法》修订的实践要求,大力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周联清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以《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在广大职工群众中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郑国华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
  省人大社会委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工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把开展人大监督工作与推动工会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结合起来,依法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全面推动工会法律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形成各方协力监督实施的长效机制。结合社会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各尽其责,加强协作配合,让《实施办法》确立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法律监督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工会法律制度,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结合年度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督促和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针对重点对象、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式普法宣传。
  吴黎静 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实施办法》一是传承弘扬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总书记在担任福建省省长期间,亲自主持召开3次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强调要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办法》对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集体合同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为广大职工有序参与民主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撑。二是积极回应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建设产业工人队伍、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三是总结提炼我省工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丰富了工会维权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以法治之力推动服务职工水平再上新台阶。
  柯南木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实施办法》是新时代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法治保障,也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对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推进法治福建建设具有积极作用。省司法厅将一如既往支持工会深入开展《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实施办法》列入2023年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督促各单位把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和生产一线,广泛学习宣传《实施办法》,提高广大职工、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和载体,推送《实施办法》解读和以案普法等信息,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职能,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主动服务困难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温惠榕 省人社厅一级巡视员
  省人社厅将把《实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融入人社部门法律法规宣传规划、业务工作职责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等各项工作。结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通过人社公众号、政务网等开展多渠道宣传《实施办法》;结合人社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活动,提高企业执行《实施办法》自觉性;支持在新就业形态行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引导开展行业协商,订立行业集体合同或协议,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协调劳动三方工作和议定事项的落实,形成共同治理劳动关系的良好局面,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蒋月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专家学者代表)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伟大历史进程,呼唤和需要工会工作专业化、法治化。《实施办法》将工会的基本职责拓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工会工作者要胜任履职,就必须学法懂法用法,尤其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解决问题的能力,引领带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黄家焱 龙岩金磊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代表)
  《实施办法》在职工权益维护方面有较大的突破,为一线律师协助工会开展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将一如既往做好普法宣传,引导职工“信法不信访”,信守职工法律援助“一援到底”的承诺,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帮助职工,承担律师社会责任,不辜负“全国十佳职工维权律师”的光荣称号!
  林文 湖里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基层工会代表)
  《实施办法》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入会渠道、工会组织关系归属作了进一步规定,在法治层面解决了他们建会入会的问题。规定了工会可以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者行业代表组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协议,督促企业科学确定劳动定额、强化职业伤害保障等,必将极大地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陈兰英 优佳丽服饰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基层工会代表)
  《实施办法》的修订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水平。我们将加快组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依法督促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照顾假、育儿假等制度,保护职工生育和照顾家庭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和技能培训,提升职工素质,组织开展职工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开展职工疗休养、托育托管等服务,提升职工的生活品质。
  黄惠芳 省劳模、厦门士林电机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劳模代表)
  《实施办法》将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明确为工会的法定职责,作为一名企业工会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实施办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劳动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宣传《实施办法》,投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热潮,带动全体员工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陈阿亲 厦门吉图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新就业形态企业代表)
  我们深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位司机师傅的心血与汗水。这些年,公司持续推进职工关怀和职业辅导,让司机师傅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家。今年,在企业工会的带领下,我们签订了网约车女司机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约定了网约车女司机和男司机同工同酬、女职工五期特殊保护、每年组织女职工健康体检等内容。下一步,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探索在休息时间、意外伤害保障、福利待遇、激励奖励等方面深入开展集体协商,维护好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和长远发展。
  王贵津 厦门绿牌新能源网约车司机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
  我加入绿牌新天地园区工会联合会后,享受到网约车司机专属保险,还有工会大礼包!这次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提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可以加入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的工会”,为我们这些在外漂泊的务工人员加入工会明晰了路径,我正在号召更多的司机朋友加入工会。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契机,希望社会上能有更多人重视并关注我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劳动权益。
  来源:八闽工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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