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等2集体3个个人上榜!
编辑:徐初栋
2023-11-17 11:04
全国先进!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等2集体3个个人上榜!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等2个集体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3名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 漳平市公安局菁城派出所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吴超文 龙岩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贺维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赖华珍 龙岩市永定区妇联权益部部长、发展部部长 为优秀的他们点赞!!! 那么, 作为此次获奖集体之一的 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 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方面 有着怎样的典型事迹呢?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01 不断延伸触手,一体化维护女职工权益 建立“一庭一室四制度”,开展窗口接访、法官协同、仲裁员面对面为职工提供来访、受理、调解、援助、结案“一条龙服务”。近年来共援助维护女职工(农民工)权益292人次,挽回经济利益341万余元。与法院、人社仲裁等单位建立“维权110”联动机制,运用信访调处、法律援助、仲裁审查、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办理龙岩动车站刘某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调解、执行案,“短平快”为34名女职工拿到工资13.7万余元;运用“工会+法院+妇联”办理女职工罗某与龙岩某煤矿劳动争议案;运用“工会+劳动监察+法院”办理了方明珍等5位女职工与龙岩某医疗美容门诊拖欠工资案。 02 坚持双向发力,线上线下护航女职工权益 开通智慧工会“律师在线”“职工心声”线上维权渠道,共解答办理女职工咨询维权案件47件,立足“十分钟工会服务圈”配备8个法律服务站点,女职工维权服务更便捷。 03 坚持人文关怀,不断提高女工自身维权 成立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每年带法到基层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展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心理+就业等培训讲座活动100余场,增强了女职工自信心与自我保护意识。 典型案例分享 01 经营不善,出具欠条 方某珍等5人原在新罗区某医疗美容机构任职,该机构自2021年开业以来,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从2022年3月起该公司已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多名员工遂前往新罗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被欠薪,在劳动监察大队的督促下,该公司向被欠薪员工出具《欠条》,明确欠薪事实及欠薪数额。然而该公司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未按《欠条》足额向员工支付工资,双方矛盾并未化解。 02 纠纷难断,法援相助 后方某珍等人通过“园区枫桥”工作机制向区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因职工缺乏相应的法律技能,因此区总工会请求市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律师协助办案,2023年3月8日,5名女职工向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由市职工服务中心、区总工会为方某珍等人选派法律援助律师。在律师帮助下,工会调解员通过与劳资双方进行耐心沟通、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并向新罗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受理当日,园区枫桥巡回法庭法官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并当场出具法律文书予以确认,真正实现“一体化”法律服务、“一站式”化解纠纷。 03 园区枫桥,有效解纷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就是让其拿到拖欠的工资和押金。市总工会积极联合新罗法院、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分别与龙州工业园区管委会、龙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建立“园区枫桥”工作机制,依托“两室两庭”(职工法援室、调解工作室、劳动仲裁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主动靠前提供司法服务,把劳动关系纠纷和职工群众的烦心事、挂心事化解在基层一线通过为职工提供普法教育、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司法判决、心理咨询等综合服务,打造“一体化”法律服务、“一站式”解纷模式。机制实施以来,通过“园区枫桥”工作机制诉前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有力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编辑|徐玲华 审核|黄秀珍 监制|冯荣珍 资料来源|市职工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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