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直属市级及以上模范职工之家非公企业工会工作考核结果的公示
编辑:邱晓丽
2024-12-20 08:00
市总工会对获市级模范职工之家以上荣誉的市直非公企业2023年度工会工作开展考核,现将考核合格的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福建省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试行办法》(闽工〔2018〕107号)和《龙岩市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岩工〔2019〕50号),市总工会对获市级模范职工之家以上荣誉的市直非公企业2023年度工会工作开展考核,现将考核合格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看法,请向市总工会组织基层部反映(电话:0597-2299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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