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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 帮扶资金作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编辑:邱晓丽 2025-04-18 16:53
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总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市直属基层工会: 为做好我市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拓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根据《福建省总 ..

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总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市直属基层工会:

为做好我市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拓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作用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全总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精准识别与建档

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作用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精准识别和审核。根据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分别建立档案,并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帮扶、分类施策。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固定时间开展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其他要求

困难职工档案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有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应于4月25日、9月25日前提交《龙岩市困难职工申请表》(附件2)、《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救助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附件5)等材料至所属地职工服务中心,逾期报送的,转为下批受理。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小娟,联系电话:3085080,通讯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莲南路21号龙岩市工人文化宫1号楼1层(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

附件:1.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作用的若干意见

2.龙岩市困难职工申请表

3.困难职工档案表

4.困难职工承诺书

5.救助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

龙岩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附件1下载链接:http://www.lygh.gov.cn/download/2025041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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