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龙岩市总工会2018年度预算说明

编辑:徐初栋 2018-06-01 15:59
龙岩市总工会2018年度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通过,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预算说明如下
  2018年部门预算经龙岩市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总工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2003〕27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总、省总、全市工会代表大会以及市总工会常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
  (二)依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以及工会基本职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对有关职工劳动权益、经济利益、民主权利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参与“三同时”项目的审查验收和重大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开展工运理论政策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加强和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及其监督保证机制的建立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群众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市场竞争力。
  (六)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技术改革、发明创造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七)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实施送温暖和推进再就业工程,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八)牵头做好全国、省、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
  (九)协助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委、办、局党委(党组)及市直属基层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定和培训规划,负责各级工会。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负责指导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市总机关和直属基层工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十)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岩市总工会内设7个部1室。行政编制17人,非在编雇用14人;离退休1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2人)。
  龙岩市总工会下属单位1个(龙岩市职工服务中心),属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编制4人,非在编聘用7人。
  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除召开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以外,着重开展以下20项工作:
  一、围绕“两个重点”,加强自身建设
  1.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工会工作正确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听党话,跟党走”红色基因;牢树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重整行装再出发;强化对基层工会的“1+X”专项督查,以担当的精神、成事的本领、优良的作风,开创具有闽西苏区特色的工会发展新局面。
  2.坚持不懈深化工会改革。围绕增“三性”、去“四化”的总体要求和新时代主要矛盾变化,主动适应职工群众的新需求,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持之以恒创新工会工作的方式方法,推进工会改革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奋力建功新时代。
  二、实施“三大工程”,强化维权帮扶
  3.情暖闽西关爱工程。拓展提升困难职工三级建档专项资金管理品牌,实现在档困难职工、苦脏累险职工、坚守岗位职工、供给侧改革困难企业大走访大慰问全覆盖,医疗互助、大病补助特殊帮扶活动全覆盖,帮助城镇困难职工脱贫解困;不断拓宽“金秋助学”筹资渠道,扩大助学“圆梦”行动覆盖面;做好脱贫攻坚扶贫挂钩工作;推动建立20家城市工人爱心服务点和8家诉求工作站;持续推进车站、公园、窗口单位、商务楼宇等公共场所的“妈妈小屋”建设;探索开展“红娘汇”活动,为单身职工提供沟通交流平台。
  4.依法保障维权工程。继续开展普法宣传、信访接待、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开展10场以上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法治宣传和10场以上的劳动法律法规、《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宣讲活动,健全完善“一庭一室四制度”,发挥“中彩金”项目作用,妥善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构建和谐筑梦工程。推动行业、区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突出抓好百人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继续开展食堂后勤保障竞赛;推动三方四部门联合开展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命名;强化社区工会职能,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
  三、推进“四项举措”,夯实基层基础
  6.抓组建,提高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率。围绕2017年新增纳税户、物流行业、民办学校等“两新”组织,突出抓好25人以上单位的工会组建,确保100%建会,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
  7.抓培育,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以党建带工建“353”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强分类指导,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社区、行业协会中重点培育选树50家工会工作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
  8.抓培训,提升履职水平。组织企业家、工会干部、职工群众开展“511五一大讲堂”系列培训活动;开展县级工会、镇街(园区)工会、机关事业工会、国有企业工会、非公企业工会、基层工会等工会干部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工会干部履职水平和能力。
  9.抓扶持,推动“双培育”企业工会提质增效。围绕我市培育支柱产业、龙头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会组织的“双培育”行动,着重在市委市政府重点培育的100家产值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各县(市、区)培育的800家亿元企业中开展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大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工会联合会组建,提高纵向整合力,促进“双培育”企业工会提质增效,提升工会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水平,实现工会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的同频共振、合拍共鸣。
  四、打造“五大平台”,引领建功立业
  10.打造劳动技能比武平台。围绕我市实施“三大战略”、打好“三大战役”和推进365产业发展,深化比精神、比氛围、比技能、比创新、比贡献“五比竞赛”活动,重点围绕培育支柱产业、龙头企业的“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在有色金属、专用车、文旅康养、军民融合等支柱产业和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100家龙头企业中开展100场次的职工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劳动竞赛,评选工人先锋号、金牌工人各100名,五一劳动奖章30名,为广大职工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上建功立业搭建广阔舞台。
  11.打造职工“五小”创新平台。积极动员职工广泛开展岗位发明和创新活动,2018年力争实现职工“五小”技术革新项目500项,遴选推荐一批项目参加“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力争促进成果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超亿元,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助力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
  12.打造劳动保护平台。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和管理;开展“夏送清凉”走访慰问,建设10家以上市级示范性“清凉驿站”;充分利用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13.打造弘扬工匠精神平台。联合市人社局和有关单位开展“龙岩工匠”评选,在“五一”前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探索建立工匠技能提升培训、精神物质鼓励等合理激励制度,加强对工匠技艺和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实尚业”的社会风气,助推龙岩经济高质量加速度发展。
  14.打造劳模示范引领平台。创建10家以上市级示范性劳模工作室,适时召开全市劳模工作室建设现场会,促进个人劳模精神向劳模团队精神转变。
  五、完善“六项载体”, 凝聚职工力量
  15.丰富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不过劳动者”“职工心向党·拥抱新时代”等主题活动,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围绕工人运动时代主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16.提升全媒体中心功能。加强网上工会和工会网络宣传队伍建设,抢占舆论宣传阵地,弘扬主旋律、掌握主动权。在“今日头条”“腾讯新闻”“e龙岩”开通端口,扩大工会的宣传力和影响力;运用工会会员实名制数据平台,做实、拓展服务“套餐”,实现困难职工和劳模帮扶、职工入会、普惠等服务项目“一网打尽”,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
  17.开展“幸福家园”行动。通过建家工作实体化、服务内容需求化、发展方向多元化、管理制度科学化,开展“建家达标创优”活动,创建一批示范性的“职工之家”“职工小家”,打造深受职工欢迎的温馨之家、和谐之家、快乐之家,提升职工获得感和满意感。
  18.深化文明创建行动。围绕提升精神文明单位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入群众性文明行业、窗口创建,开展创先争优、社区共建、职工志愿服务等,凝聚职工力量,展现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风采。
  19.着力职工素质提升。依托职工培训点、企业培训和“五一大讲堂”,继续实施千名职工素质提升、万名职工技能培训及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计划,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20.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办龙岩市第三届工会职工运动会;建设10家市级职工书屋,推动企业、县级自建20家以上;提升“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送文化、送法律、送健康”的“三送·三进”活动品牌;抓住市、县两级工人文化宫列入社会事业民生补短板项目的契机,确保市工人文化宫在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县级工人文化宫以及园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切实发挥职工文化教育、文体活动中心的功能效用。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龙岩市总工会收入预算为760.51万元,比上年增加19.6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晋升以及社会保障费调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9.8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7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60.51万元,比上年增加19.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6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15万元,公用支出536.73万元,项目支出1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59.81万元,比上年增加18.9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晋升以及社会保障费调整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2.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3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计划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龙岩市总工会(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群众团体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2.5万元,比2017年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比上年度增加40万元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龙岩市总工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龙岩市总工会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龙岩市总工会共设置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2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门政府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情况表
  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13.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4.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8年龙岩市总工会预算公开附表.XLS (84 K)

版权声明:来源注明是龙岩市总工会的稿件,版权归龙岩市总工会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7345人阅读

栏目

24小时人气排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