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全省劳模表彰大会精神的通知
编辑:徐初栋
2023-04-28 09:47
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全省劳模表彰大会精神的通知
2023年4月25日上午,福建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以下简称全省劳模表彰大会)在福州隆重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主持大会。省政协主席滕佳材出席。省委副书记罗东川宣读表彰决定。省领导为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颁奖。劳模代表廖红、许广伟、侯艳梅等在会上作了发言。
为切实做好全省劳模表彰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省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迅速传达、加强学习;周密部署、营造氛围;抓好落实、推动工作。 《通知》指出,在全省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之际,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大会,表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劳模先进,充分彰显了对全省广大劳动群众特别是劳模先进的关心关爱,充分体现了对全省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迅速把全省劳模表彰大会精神传达到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中。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将其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专题研究部署,着力抓好落实。各级工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大会精神作为工会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和必修课,采取支部学习会、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带动广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劳模表彰大会精神。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聚焦主题、精心谋划,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工会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统筹线上线下资源,广泛开展有特色、接地气、入人心的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宣传全省劳模表彰大会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发挥大国工匠、劳动模范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劳模工匠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宣传劳模先进的典型事迹,宣传工会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讲好一线职工爱岗敬业故事,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在全省工会系统和广大职工群众中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找准学习宣传贯彻全省劳模表彰大会精神和推进工会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努力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融入工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全省劳模表彰大会精神为契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完善劳模政策,特别是加强对高龄劳模关心关爱,不断提升劳模地位,切实加强劳模服务管理。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做好维权服务工作、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工会改革等方面持续用力,奋力开创新时代八闽工运事业新局面,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资料来源:省总工会办公室,省总工会全媒体中心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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